在一些边远的
瑶族地区,过去民族关系不是很紧张,清廷根据需要,于
近代设立团总制。例如,上思县十万大山
瑶族地区,
光绪二十六年至
光绪二十八年(1900—1902年)被
广西天地会重要派系“三点会”(即“洪门会”)占据,强迫瑶、壮族群众入会,不入者捉人勒赎,到处拉生,抢夺群众粮食,强奸妇女。清廷派兵剿灭后,在当地建立团总制,委派
瑶族中有影响的头人为“团总”,负责维持地方治安。又如,
广西大瑶山在
光绪二十九年至宣统元年(1903—1909)正月被郭三为首的“三点会”占为根据地,后被右江道总镇李国治率领各县
官兵和团练入山剿灭。事平之后,李国治在罗运召集全瑶山七十二个长毛瑶村的石牌头人开会庆功,大肆犒赏,与石牌头人商定,把瑶山委为四团:罗香、罗运一带为一团,容洞、滴水、长垌为一团,金秀、长二、卜泉、低冰为一团,六巷、古陈、门头、大凳为一团。各团设立团总,由有威信的石牌头人充任。各团团总替官府出了力,后由李国治保荐,清廷给以五品军功,赏袍服
顶戴及银两。十万大山、
广西大瑶山以前都是瑶人自己治理的地区,
清朝地方政府在这里设立团总组织,委任团总,是中央政治势力深入
瑶族地区的
典型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