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
明王朝对瑶民仍推行民族歧视政策,加之
瑶族子弟不通
汉语,基础差,生员少,一些府、州、县官员为节省地方财政开支,又将新设置的学校停办。如当时的
广西荔波县(今属贵州省),自洪武十七年(1384年)设县治,洪武
二十六年(1393年),其县因“生员苗蛮徭僮缺舌之徒,教养无成,不堪选贡,徒费民供,无益国家”,而“罢
广西荔波县
儒学”。
广西思恩、
忻城二县
儒学,也因“县民稀少,多是徭、僮,非但言语不通,不堪训诲,抑且不愿人学,徒存学官,无所施教”,最后于
宣德元年(1426年)罢掉。保留下来的学校,多招收
地方官吏、豪绅的
子弟,或是屯戍瑶区
士兵的后裔,或移民后裔,
瑶族百姓
子弟多未受其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