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
宗教学对神灵观念的性质的分析,并不仅限于把神的神性简单地还原为人的人性。把神的本质简单地还原为人的本质,而是进一步分析人的本性和本质究竟是什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人把自己的本性和本质对象化,异化为
宗教的神灵?正是在这一点上体现了
马克思主义
宗教学不同于其他各种
宗教学说的根本特点,
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认为,人是社会的主体,而不是一般的生物。作为生物,人具有生物的一般属性:要生存,要吃喝,要传种接代,有两性之欲和男女之爱……但作为社会的主体——人却受着各种社会关系的制约,人要满足和实现饮食男女之类的需要,就必须进行生产活动,而在生产活动中,人与人之间必定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人的本性和本质的社会基础和客观源泉。社会关系的性质决定着人性的性质,社会关系的变化决定着人性的变化。这个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为我们分析神灵观念的性质及其产生和发展,提供了理论上和方法论上的指导原则。
马克思指出:“
宗教本身既无本质也无王国,在
宗教中,人们把自己的经验世界变成一种只是在思想中的想象中的本质,这个本质作为某种异物与人们对立着。……如果他真的想谈
宗教的本质即谈这一虚构的本质的物质基础。那么,他就应该既不在‘人的本质’中,也不在上帝的宾词中去寻找这个本质,而只有到
宗教的每个发展阶段的现存物质世界中去寻找这个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