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梅英(1959—)女,
瑶族,
广西恭城
瑶族自治县
莲花镇龙围村人。
瑶族民间歌手。17岁开始在公众场合唱歌,已经有40多年的歌龄,被称为“
瑶族女歌魁”。17岁那年,作为伴姑送亲到凤岩村,第一次被人们推上歌台。1981年农历八月十五,
莲花镇恢复
中秋山歌会,赵梅英首次参加了(镇)级的山歌比赛,获得第一名。1987年中宣部组织九省一市有八个国家歌手参加的“
中国首届
长江歌会”,通过市(专区)省的逐一选拔,赵梅英作为
广西民歌手代表出席了这次盛会。1990年7月,赵梅英和另一名歌手作为
广西代表,出席
北京庆祝《江泽民主席写给全国先进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公开信》十周年纪念大会,受到江总书记的亲切接见。1997年农历十月十六,赵梅英参加
广西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厅在
柳州举办的“
广西小康民瑶歌王大赛”,获得“优秀歌师”称号。2002年元月,自治区山歌协会在南丹县举办“
广西歌师邀请赛”,赵梅英被评为“
广西歌王”。1982年她被评为村公所副村长兼计划生育专职干部,一直干到2003年退休。1991年获得全区妇联、林业部授予全国“三八”
绿色奖章,1995年被评选为“全国造林绿化劳动模范”,1998年4月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