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事例说明,在瑶名未有之前,
瑶族先民被称为“蛮夷”,包括在俚、僚之内。隋唐以后,开始有莫徭、瑶之称。
岭南瑶族,始渐见于
史籍记载,其次
岭南土著,经过长期民族融化、组合、分化,其中一部分俚僚已瑶化。特别是明洪武年间,平定了
广东各地“蛮乱”之后,在
瑶族及山僚与瑶杂居地区设立瑶首,统领瑶镇总甲。加之历代王朝将山僚不断归入版籍,谓之新民。
嘉靖年间
布政司徐乾檄所属州县行保甲法,诸山新民,则督抚瑶里长,致使山僚称为瑶。而明代其他各族耕瑶田者,也不少瑶化而为瑶。隋唐之际
广东见之
史籍记载的
瑶族居住的州府,有:连、韶、高、雷、肇庆;宋元
瑶族已遍布
广东十六州府,故
广州古代居住有
瑶族先民,宋、元、明
广州府所属各县均有
瑶族居住,不为孤立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