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抚下山定居的
瑶族中,一些瑶官开始利用手中的权力,占有大量土地,成为新兴的地主。
广西荔浦塘冲堡雷姓
瑶族,其
先祖雷公花在明代被招抚下山后,占有塘冲堡方圆十多里山场,因当时只有两房人,无力开发、管理,遂将大部分山场租给稍后迁到这里的
瑶族和逃难而来的汉、壮族,收取租金。桂林府
瑶族潘才贤等人,因占有大量土地,“家富田饶”,引起汉族官军眼红,被诬陷为“隐贼当剿”,官军“杀虏其人,分有其产”。由此可见其家产之多。像潘才贤、雷公花这类占有大量土地并租与他人耕种的
瑶族,应是
瑶族中新兴的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