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封建王朝推行招瑶为兵丁,引起部分
瑶族迁徙。瑶人以应募为弓弩手的形式服徭役,奉调守边,这种“边陲获保障之安,州县无转输之费”的政策,早在南宋,就在西南
边疆普遍推行,元、明、清三朝继续沿用。据湖南蓝山县
荆州竹瑶区赵荣义收藏的《
盘古评五圣牒》载:“一十二姓徭人
祖宗,原住南京七宝大洞会稽山,后移肇庆山居住……奉批山图与徭人万代流传,至今后分居
广东省雷、化州,又至乳源县大平楠木山,乐昌县东西二山,至于洪武年,
广东省年年贼乱,皇恩照雄招徭弩手,剿灭
广东贼乱,得享
安宁。”于是
瑶族的弓弩手被招募成兵,开往贼乱地区,协助射杀流贼,助国平安,故得皇恩奉批圣牌山图,“永远蠲免身丁夫役,管山货利营生。”清道光《肇庆
府志》卷四载:“恩平堡,在阳江水东都要险地……乱乃定,今则徭民贴顺矣,命之塞径则塞径,命之击贼则击贼;是始之兵以防徭者,今则徭即我兵也。”经官府招募后,其地瑶民遂编入户籍,
史籍出现了生瑶、熟瑶等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