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初,山区的
瑶族生活较贫困,家庭设施大多十分简陋。一般的家庭,除了粮食、耕牛、猪、鸡和正在耕种的土地外,几乎没有别的
财产,
木头做凳,
木板做床,
竹筒当酒杯,一口铁锅,几个土碗,家中动产一担可以挑完。每个家庭都有一个火塘,是做饭、吃饭和招待客人的地方。所谓火塘,其实就是在堂屋中间挖个坑,中间垒三块
石头为灶。家庭贫困者,
白天全家人围火塘煮饭、吃饭,
晚上则在火塘生一堆火,四周摆上几条长矮凳,或是几块
木板,或堆一堆稻草或玉米秆,全家人分别躺在凳上或
木板上,或钻入稻草或玉米秆中,围火驱寒而眠。20世纪50年代末,这种情况始有较大改变。住在
平坝地区平地瑶及
广西大瑶山的花蓝瑶、茶山瑶等,其家中设施比刚定居下来的山区
瑶族略好。家中设有主、客卧室,房中床、被、蚊帐齐全,衣服装入箱、柜。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生产
责任制的推行,不少的家庭都买了家具,有的还买了电视机、自行车、摩托车、手扶拖拉机等。部分家庭开始学会利用沼气煮饭菜或发电照明,或利用山冲的溪水发电照明煮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