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机构的健全和发展是新时期
瑶族地区文化兴盛的一个标志。20世纪70年代末期,全国各
瑶族地区普遍建立起了各级各类文化机构,新建、重建的乡镇文化站、县级文化馆、文联以及由政府举办的文艺剧团等成为促进文化发展的重要力量。例如都安全县不仅有县级文化局、文化馆,而且全县24个公社(镇)都建立了文化站。197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在都安
瑶族自治县召开群众文化现场会,表彰该县在群众文化工作中取得的成就。相邻的巴马
瑶族自治县还在公社一级的文化站下发展了13个文化室。在
广东,连山、连南等
瑶族自治地方,也办起了文化站,并分别配备了专职文化干部。各地的文化站内都设有
图书室、宣传窗、阅览室、
创作组和文艺宣传队等,成了活跃
瑶族地区人民文化生活的主要场所和
瑶族地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
瑶族地区基层文化机构的建立,促进了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