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封建中央王朝在确立对
瑶族地区的统治后,便在
瑶族地区设立卫所,卫所作为军事机构,其任务是驻军戍守
边疆,这是封建王朝设置卫所的宗旨。但对于经济发展相当落后的
瑶族地区来说,卫所的设置在客观上推动了
瑶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改变了社会结构。明代在
瑶族地区的卫所屯田,屯田田亩一部分是夺取曾起义反抗、后被镇压的
瑶族人民的良田,“将就近田地给与戍兵耕种”,“给以牛具种子,资以数目之粮,使且耕且守……大招百姓而填实其中,与兵同耕。”一部分屯田田亩则是通过垦荒而得。明代在
瑶族地区的屯田,既开拓了
瑶族地区的部分荒山,同时客观上也示范、推广了汉族地区的先进生产技术,有利于
瑶族地区社会生产力的提高。明代瑶区屯田,除
士兵外,还招募汉族和“熟僮”“同住耕种”,或征调大批偃兵到
瑶族地区“且耕且戍”,或“招僮户耕牧其中”,“以其田或招农民或给粮户耕种”。大量汉、壮族人口的迁人,使
瑶族地区既面临着汉、壮族先进文化的影响,推动
瑶族社会向前发展;同时,也使
瑶族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社会矛盾更为错综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