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之后,
瑶族医药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明代
瑶族就已知瑶山所产的
胆矾、茴香、草果、
槟榔等可用作药物。
瑶族用毒药制作的药箭,“其药甚毒,中人有至死者”。清代,
瑶族对各种
草木的性味功能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史籍上记载说:
瑶族“……善识草药,取之疗人疾,辄效。”
湖南城步
瑶族,已将采集中草药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采药无分四时”。他们在遇到疾病、创伤时,除了用求神
占卜、祭神驱鬼等
迷信方法治疗疾病外,还用民间传统的草药、草医医治伤病,还把自己的医药知识和草药介绍给他人,或人市卖药,或沿寨行医,成为民间医生。清人李宗昉《黔记》卷三说,贵州省清平、贵定、独山等处的
瑶族,
雍正年间自
广西迁人后,“居无寻址……耕作之暇,入山采药,沿寨行医。”
广东瑶族,“常以药、茶、
木材运入市肆,交易无欺。”“或负药人城,交易无欺。”
广西富川
瑶族,“近或学习星卜,卖草药,远游他方。”
湖南新宁
瑶族,“间负都笼于附近乡村小市间卖药,治风疠等病多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