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传统观念认为,缅古莫过于习古。对
祖先生活的模拟与复演,似乎视作最虔恭的表示。满族每逢
除夕要在院中架柴点火,火光映空,预卜来岁平安。族人们还要往火里投盐、食品、酒菜,叩拜火堆,据已故的乌拉街满族
民俗专家赵文金老人生前回忆,吉林省永吉县乌拉街满族人家,过去
除夕都有接“突恩都里”(火神)的风习,用神火烧邪气,还在
火盆中留“长明火”,并
禁忌往
火盆吐唾沫。火祭与火崇拜包含着北方民族对火的独特理解。火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是世界上最纯洁、最光明又最富有生命旺气的圣物。凡是经过火烧炼过的世上任何东西,才算是最纯正而最无邪的。古代
蒙古人在
成吉思汗“大扎撒”(法令)里,把对火的
禁忌作为一个内容以法令的形式固定下来。满族先世建州女真王杲与诸部首領结盟议事以及和郭尔罗斯
蒙古结盟时,为表示心鉴
天地,均以洒乌牛血于火中,而后同穿火阵后才算盟誓。当斡罗斯(
俄罗斯)的
使者前来谒见拔都时,首先让他在两堆火中走过。他们认为火可以洗去他们身上的污秽东西。他们甚至认为“拿小刀插入火中,或甚至拿小刀以任何方式去接触火,或用小刀到大锅里取肉,或在火旁拿斧砍东西”是罪恶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