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
四人帮”破坏民族工作、破坏民族团结,攻击新
中国成立后制定和执行的民族政策是“右倾”、“投降”,诬蔑民族工作为“十七年黑线专政论”。这些谬论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致使“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许多干部群众,包括一些长期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和生活的干部群众,民族政策观念淡薄了,甚至认为“民族政策早已过时,不能再讲民族政策”了,虽然,已经开展了揭批林彪、“
四人帮”的极“左”路线,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损害少数民族利益,不重视民族政策的贯彻执行,甚至违反民族政策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地方民族关系比较紧张,对民族团结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加强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尤其是普遍没有受过共产党的民族政策教育的青年一代的教育,就成为当时所面临的一大任务。1979年2月
中共中央就批准
中共中央统战部《关于建议为全国统战、民族、
宗教工作部门摘掉“执行投降主义路线”
帽子的请示报告》,撤销了对李维汉的错误结论,推翻了强加给民族工作的罪名,重申了
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1979年12月,由时任
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提出建议,在
北京召开全国民族政策宣传工作
座谈会。会议认为,在当时情况下继续搞好民族政策的再教育,认真落实共产党的民族政策,调整民族关系,对于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巩固祖国
边疆,促进四个现代建设确有重大的意义;进行民族政策再教育的重点是克服大汉族主义;民族政策再教育是长期的工作,要把经常性的教育同适当时机的集中教育相结合;民族政策再教育中,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其他各种宣传工具,加强宣传工作,目的在于提高全党全国人民对民族政策的认识和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这次会议以后,中央、各省、市、自治区的媒体积极宣传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地区,介绍民族情况。尔后,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被列入包括瑶族地区在内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到基层,开展创建民族团结的机关、企业、街道、村庄、连队的活动,许多大中专院校开设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课,促进各族人民对民族政策的了解和互相间的了解。在开展大规模的形式多样的民族政策教育的同时,从中央到地方都大力表彰涌现出来的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