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宗教学家岸本英夫的《
宗教学》一书在规定
宗教定义时,基本上也接受了上述社会功能
学派的观点。他明确地说,他是以人的生活活动为中心来观察作为社会文化现象的
宗教,从
宗教在人们的生活中具有什么作用、发挥何种
效能的角度来规定
宗教。据此,他认为,所谓
宗教就是一种使人们生活的最终目的明瞭化、相信人的问题能得到最终解决、并以这种运动为中心的文化现象。这就是说,
宗教的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相信人生问题能得到最终解决。岸本英夫的这个规定与上述英格的观点异曲同工,一个认为
宗教是使人获致“最高幸福”的工具,一个则认为
宗教是使人生问题求得“最终解决”的手段。人有了最高的幸福,当然人生问题也就得到最终解决了。两种说法的基本意思和基本精神是完全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