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的扶贫开发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区域已逐步摆脱了贫困,尚未摆脱贫困的人口全部是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30元温饱线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其中50%的人极端贫困,年人均纯收入低于300元;有990万人年均纯收入低于200元。全国592个国定贫困县还有2897万人、2674万头大牲畜
常年饮水困难。这些贫困人口包括
瑶族地区中生产生活环境比较恶劣的深山区、石山区、水库移民区。这些地方区域边远,交通闭塞,生态环境恶化,生活在这类区域的少数民族社会经济还处在比较低的发展水平上。要解决这类地区的贫困问题,其难度远远比过去加大了,因而从1991年开始贫困人口减少的速度明显减缓,全国平均每年只解决250万人的温饱问题,扶贫开发进入了艰难的攻坚阶段。根据扶贫开发中客观实际的变化,国务院于1994年3月正式公布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明确提出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用7年的时间基本解决剩下的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到20世纪末力争消除贫困现象,从而开始了进入扶贫攻坚的阶段。其中,被列入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
瑶族自治县有:
广东的乳源,
广西的巴马、大化、都安、金秀,
云南的金平等,其他被列入的
瑶族聚居县还有
广西的凌云、南丹、田林、龙胜、马山,
贵州的荔波,
云南的马关、富宁、麻栗坡等。在
广西除国家定的贫困县外,
广西核定自治区的贫困县(市),被列入的
瑶族自治县和聚居县有:恭城、资源、富川、上思、防城、灌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