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的蚕桑生产在公元1860年以后由于政府的支持逐渐扩大。
光绪16年,
广西巡抚马不瑶极力提倡各地发展种桑养蚕,蚕桑生产先后在各地兴起。
光绪17年
广西共产丝二十万斤以上:“桂梧两局各得
蚕丝万余斤:容、藤两县共得茧丝五万余斤,其余各属得茧丝一万余斤或1000多斤、数百斤不等”。且种桑养蚕也由桂东南逐步向各地扩展,甚至推广到桂西等地。据《镇安府志》“奉檄权办蚕桑,……今春各属种
桑树257万株,荒山官局植桑18万株,……每年可得六造”。
广西各府所属的临桂、全州、龙州、苍梧、藤县、博白、北流等县都开设了机坊,缥丝织绸,
广西的
丝绸产量明显增多,“据通省各府、州、县享报,合共出丝二十万六千一百八十斤……绸绝纱绩共得两千六百九十余匹”。当时“桑蚕以
江苏、
浙江、
广东、四川为最盛,次
湖北、次
湖南、
江西、
安徽、
福建、
广西”。
广西成为全国桑蚕业的重要产地,对壮族地区
丝织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