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匪患严重的
广西瑶族地区,1950年1月10
广西省委、
广西军区就指出,剿匪斗争不只是军事斗争,而且是政治斗争和群众运动。正确执行军事清剿配合政治瓦解和开展群众武装自卫相结合的方针是取得剿匪胜利的保证。军事清剿要做到动作迅速,哪里发现土匪,就到哪里去消灭土匪,对成股的残匪应立即集中优势兵力,实行长距离的奔袭兜剿猛打穷追,对击溃分散之散匪、惯匪实行驻剿搜剿,政治瓦解工作,首先要在群众中大力宣传特别是要对土匪
家属宣传“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政策。既要防止毫无边际的宽大,以免放纵匪首,助长匪焰,脱离群众,拖长清剿时间,又要防止乱杀乱捕,不讲政策的现象。发动群众的武装自卫,剿匪部队打到哪里,群众工作就做到哪里,帮助群众劳动,向群众宣传,替群众解决当时最迫切的要求,与群众建立密切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