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全国提倡大办“五小”工业,县内又陆续兴办磷肥、
陶瓷、化工、煤厂、糖厂、
水泥等6个全民工厂。1979年,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对6个新上马工厂以及一些集体工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全县国营工业企业只保留农机厂、
硫磺厂、酒厂、打米厂、电站、自来水站、森林工业等7个单位。集体所有制企业还有机修、砖瓦、印刷、纺织、
缝纫、综合、竹制品、铸锅等9个厂。工业
总产值为362万元,比上年下降20%。1982年4月,为加强工业生产的领导,县人民政府建立经济委员会。1983年,全县国营工业企业有7个,职工总数420人,其中女工66人。集体所有制轻
手工业企业11个,职工总数286人,其中女工176人。工业
总产值3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