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主观感受和情绪上、感情上的反应,受传统文化背景和社会舆论、道德、
宗教的影响很大。它不仅常常由传统文化和社会因素激发而起,而且也因传统文化和社会因素的差别而有不同的主观体验和不同的感情反应,这在所谓
宗教经验问题上
表现得尤其明显。不同
宗教的信仰者,如果确有所谓神秘的
宗教体验的话,他们对于神的体验,总是他们自己所信奉的神,与他们所信
宗教的特殊教义密切有关。中世纪
基督教的那些献身于
耶稣的修女据说有与
耶稣婚媾的体验。民间的多神教
迷信者则可能在梦寐中体验到各种各样的精灵和鬼怪……这种种
宗教经验的差别,只能归因于传统
宗教信仰和传统文化背景的差异。它有力地证明:是
宗教信仰等文化社会因素引起和铸型
宗教经验,而不是
宗教经验决定
宗教信仰。有些自称具有神秘体验的
宗教家,他们的那种体验可能是生理病态或精神错乱而产生的结果。一些
穆罕默德的
传记作者就认为他所谓的亲聆天使迦百利的
天启,实标上有可能是一种“幻听”。如果我们不是把穆氏的说法当成有意的
编造,这就是一种合乎情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