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画院之设始于宋代。
此前,汉代皇家已有尚方
画工;唐代宫廷
画家以待诏、供奉等名分被安置在翰林院内,但都没有正规画院机构来安置
画家。北宋初,设翰林图画院(局),延揽
画家,按
才艺分别授以待诏、祗侯等职称。徽宗赵佶朝(1100-1125)曾建立“书画学”,规定考试制度及考绩等法规。画院中,徽宗自己也是一位道释
人物画家。从有关画院的掌故
史料中,可以窥见擅长
人物画的民间
画师和画院里的
画师之关系。据《画继》载:“凡取画院人,不专以
笔法,往往以人物为先,盖召对不时,恐被顾问。”又,“图画院四方召试者源源而来,多有不合而去者,盖一时所尚专以形似,苟有自得,不免放逸,则谓不合法度,或无师承。故所作止众工之事,不能高也。”邓椿所论,反映了画院所取之士,多是善画人物之
画工;考试多不合格者,一是没有
师徒承传关系,二是所画近抽象而不形似,“不合法度”。而民间
画师课徒最严,又有世代相传的
人物画之稿本,作临摹习艺之用,因而授受者均功底扎实,
技艺精湛。当时翰林图画院之所以能集中了那么多民间
画师之高手,与民间
画师都是经过严格训练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