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国的建立,首先得到滇东彝族先民为主体的“乌蛮三十七部”的武装支持。
大理封建领主政权对东爨乌蛮采取分封制度,以与三十七部
首领会盟方式,颁赐职赏。
大理初期的明政三年(公元971年),段氏与三十七部
首领于石城(今曲靖城北1公里)会盟,立下会盟碑石。碑文说:“明政三年……会集三十七部……兼颁职赏,故乃共约盟誓。”
大理统治者通过这种办法,将滇东地区纳入封建领主制之下。这些被封赏的乌蛮
首领都是“世官世禄,管土管民”,由
奴隶主转化为封建领主。乌蛮封建领主也在不断地扩张自己的领地,并进一步实行分封。《元史·
地理志》记载
武定和曲州的情况时说:“僰、[亻鹿]诸种蛮所居。地多汉冢,或谓汉人曾居。蒙氏时,白蛮据其地,至段氏以乌蛮阿[历刂]并吞诸蛮聚落三十余处,分兄弟子侄治之,皆隶罗婺部。”其时罗婺酋长已成为有分封权力的封建领主。这种聚落三十余处,相沿为后来
武定土官所辖“
四十七马头”。
武定的彝族封建领主形态形成于10世纪,一直延续到解放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