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文化资本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布尔迪厄认为,文化资本有三种存在形式:“以精神和身体的持久‘性情’的形式;以文化商品的形式。”[(法)布尔迪厄着,包亚明译:《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92页。]
壮锦纹饰作为一种民艺品,正是通过文化商品的形式,来展现其作为旅游民俗文化资本的价值的。这种
壮锦纹饰的文化资本,不仅可以给旅游区人们带来丰厚的经济
利润,促进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且可以更好地宣传
广西地区的文化与壮民族的文化。一旦这种良性的循环机制形成之后,
壮锦纹饰的文化资本价值就成为
广西地区与壮民族的巨大财富资源。政府也加大了管理扶持的力度,这已经成为共识。所以,要想真正地实现
壮锦纹饰的传承与发展,要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其逐渐向文化产品的转化,更多地关注
纹饰的内涵,而不是简单地关注
纹饰的本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