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主张“尊天事鬼”,有《天志》、《明鬼》等篇论证天有意志,鬼能赏罚。但他只是借用传统的天鬼崇拜形式,而偷换进去为劳动者利益服务的内容。他把天志看成规矩一类的工具,目的是凭天鬼之威宣传兼爱交利、非攻节用的主张。“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官府不廉洁,民间有寇盗,都要遭到鬼神惩罚。天有约束
天子的权威:“
天子为善,天能赏之;
天子为暴,天能罚之。”“天鬼百姓之利”总是连在一起的。这显然是与官方神学相对立的异端神学。他还批判
儒家生死富贫受
天命支配之说,主张“强力从事”,以为“强必贵”,“强必富”,人有能力掌握自己的命运。
墨子虽是有神论者,却始终受到上层
宗教的批判,就是由于他的神学中包含着人民性和进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