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国家法理上,
地方官吏的地位比瑶老高,加上
地方官吏与外界接触较多,通
汉语,受官方保护,有的还有一些特权,如领取银饷、衣物,因而其影响日益增大。有的
地方官吏利用自己的地位和关系,搜刮民财,侵吞集体成果,使自己变得富裕起来。如上思县南屏乡建立后,除乡政府
每月从县府获得八千元办公费外,全乡正副乡长、正副村长、甲长、乡警、乡国民代表60余人均无工资发。乡长就每年从每户收米2斤充当工资。冯显廷当乡长期间,叫群众挑杉木去卖,杉木是米强村
瑶族集体种的,卖后所得的钱,他一人独吞了。他在山内参加共耕组,共耕组的成员都比较贫穷,
常年吃粥。他家有米饭吃,在山外还有少量水田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