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府的苛捐杂税
国民党政府对瑶民征收的税种多如牛毛。收粮后要交粮税,酿酒自饮要交酒税,杀猪要交猪税,杀牛交牛税,还有林木税、户口税、牌照税、筑路税、保安税等等。有一年,国民党
广西地方政府要在灌阳县水车乡甘塘坪村拉电话线,竟要瑶民出电线钱。税费之多,由此可见一斑。各种税的
税率都很重,如龙胜瑶区,酒税每百斤缴三十斤,猪税每百斤缴十五斤,红白喜事每百斤肉缴三十斤。凡欠税款不交,官府派兵警上门催债,每次还得交“
草鞋钱”,没钱就拿东西。当官的到瑶村,各家各户还要摊派酒饭钱。此外,一些地方每年都要在瑶区征兵。瑶民如不愿去,要交数百银元,名为请人代征。即使是独生子,也要交“缓役金”才能免征。据估算,当时瑶民每年要交的
税赋,约占其年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