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农、林业内部来说,技术力量不足,经营水平低,因而各项经济效益也很低。如三排区1982年全年播种的花生、黄豆、甘蔗、
芝麻等九种经济作物,平均每亩产值仅相当于附近汉区的50%。1982年全县
农副产品的商品率为34.4%,而三排、南岗、九寨、白芒四个区仅21.2%,作为商品的
农副产品基本上还不能达到二次加工,更谈不上深度加工。农民收入的提高基本上仍然依靠传统农、林业生产的
增产部分和出售原始产品。在这样的情況下,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是非常有限的,根据该县1984年进行的农民家庭抽样调查,其中十三户
瑶族家庭当年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支出,仅占家庭全年总支出的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