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到通道
侗锦的生产经营模式,以
侗锦织艺公司的几类产品为例,我们可以看出,公司经营的产品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从织娘手中收集来的个人作品直接出售,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精品”,这些作品是织娘自己的产品,用的是传统的
技艺、传统的
纹样,有织娘自己的
创作,代表了她个人自己的
创作意图;第二类是
侗锦公司设计好了主要的
纹样搭配方案,然后提供原材料,下发给某个村寨的织娘来完成,完成之后收集到公司统一包装出售;第三类不是完整的
侗锦作品,属于
半成品,织娘完成了一些图案的
织造,公司收集上来之后会交给辅料加工商继续设计生产,加工成成品后由公司统一出售。这三类作品我们该如何界定呢?笔者认为,第一类“精品”目前的状况是有些是不出售的,只用来陈列,或者进行个别出售。这类作品的生产是随机性的,体现了织娘的
创作意图,这属于个人作品的范畴,和
侗锦公司是没有关系的。但是,现在的情况是,织娘又等于是默许了公司的这种销售行为,可以算做是在个人作品基础之上,双方默许的一种职务作品。因为作为织娘来说,对知识产权不是特别的看重,更看重的是给她带来多少
利润。第二类属于法人作品,但织娘有署名权。第三类产品织娘是有署名权的,但一般情况下,并没有标明哪一部分是哪个织娘设计制作的,所以这部分作品一般都是由公司进行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