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现春(1934.12—)男,
瑶族,
广西富川
瑶族自治县人。大专文化,高级经济师。1951年1月参加工作,195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5年6月至1959年3月任富钟县副县长,1959年4月至1961年7月任富钟县朝东公社党委第一书记,1961年8月至1963年12月任富川县县长,1964年1月至1983年11月先后任富川县党委第一副书记、副县长、县革委会副主任及主任、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1983年12月至1989年1月任梧州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1989年2月至1995年6月任梧州地委书记,1995年7月至1998年7月任
广西人大常委会梧州地区工委主任。曾任第五、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八届全国
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共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自治区第二、五、六、七、八、九届人大代表,中共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六、七届代表大会代表,第六届区党委委员。曾撰写《加强党的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小城镇建设》、《论人大代表素质》等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