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书法文化的角度去审视,
中国汉文字书体,
先秦时曾有各
诸侯国的文字。所谓“
诸侯力政,不统于王……田畴异亩,车涂异轨,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这些文字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而区别较大的被称为“奇书”。秦统一以后,以“车同轨,书同文”的行政手段,把一切有别于秦系的文字乃至文化都视作异族异国文化,一律予以废除,一火炬之。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焚书坑儒”。同时以李斯等书写的小篆为秦篆,作为官方的文字推行。从秦时小篆起,便是简牍帛书、汉隶、章草、
行书、
楷书、今草等。至晋,
中国书法的书体基本完备。以后诸代,均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自秦以来,各朝代的官文字体再没有使用
甲骨文。亦是说,
甲骨文书体在秦时的前200年至19世纪末这2000年中,基本上是一段空白。而在
甲骨文出土以前,水族就一直在用着类似2000年前
甲骨文的水族古文字。如果说水族古文字是仿造汉字,那么,其时间当推溯到秦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