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是距离社会经济基础较远的一种上层建筑,它对经济基础的反映是颠倒的,而且相当迂迴曲折。
宗教的发展一方面大致与社会形态的演变相适应,另一方面又呈现出自身特有的种种阶段性。因此
宗教史的分期既要考虑到社会历史的分期,又不必拘泥于后者。根据这种指导思想,我们把
中国人为
宗教的发展,划分为以下几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夏商周三代
宗教传统的形成与变迁;第二阶段,春秋战国时期
宗教神权的动摇;第三阶段,秦汉时期封建国家宗法性
宗教的建立;第四阶段,
魏晋南北朝时期三教的对立与融合;第五阶段,隋唐时期佛道两教的隆盛及景教、
伊斯兰教的传入;第六阶段,宋元两代儒释道三教的会同与也里可温教、
伊斯兰教的流行;第七阶段,明清时期原有
宗教的演化、民间
宗教的活跃和
基督教的第三次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