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实践的发展,不但提供了艺术发展所需的更多更新更好的工具或手段(如绘画、
雕刻和书写的新的工具、材料、颜料,新的
乐器,新的舞台设施、服饰和
灯光、道具等等),提供了艺术发展所需的更多的“闲暇”的和“余力”,促成了不为实用或功利目的而专为审美或观赏目的的“真正的”或“独立的”艺术的出现,使艺术摆脱了“艺术前的艺术”或“原始艺术”的状态。更重要的是,它造成了社会的分工,造成了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分离,这是艺术摆脱物质生产、获得其精神生产的本质,也就是真正获得自己,真正成为自己所必须的条件。具有发达的审美能力和高度的艺术技巧,专门从事艺术
创作的
艺术家,只是一定历史条件的产物。
艺术家的出现,意味着艺术生产的专业化,而专业化无疑是对艺术发展的巨大促进。“专业化”是社会分工的产物,而社会分工又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的结果。然而,由分工造成的艺术生产的专业化,既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又是生产力还不够发展的产物:正因为劳动生产率还比较低,使得大多数人还必须把许多时间和精力花费在必要劳动上,所以才“没有多余的时间来从事社会的公共事务,例如劳动管理、国家事务、法律事务、艺术、科学等等”,因而艺术生产才只能由一小部分人来从事。结果大多数人的艺术才能被泯灭,而艺术的普及也受到极大的限制。因此,由分工造成的艺术生产的专门化,虽然在一定限度内极大地促进了艺术的发展,但一超出这个限度,它又成了艺术发展的障碍。只有生产力发展到能够大大缩短每个人的劳动时间,使一切人都有足够的余暇来从事科学和艺术等等活动的时候,每个人的艺术禀赋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艺术本身才能进入真正自由的
天地,获得最大限度的发展和繁荣。由于生产力的这种发展受到生产关系和政治经济制度的极大制约,这里实际上已经涉及到超出生产实践本身的范围更广阔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