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新简(1819或1820-1869),小名阿简,参加起义之后,仍呼阿简,直至
同治初年称辅德王时,才改名为潘新简,文盲,三都县(原属荔波县)九阡里梅采村人。
世代务农为生。祖辈耕种的田土,传到父辈四下分开,不过有30挑田(约五亩)。父亲潘党,为人忠厚,每年还要给
财主家扛活,才能勉强维持一家生计。阿简长到十来岁,就到
财主家放牛。由于受不了欺辱和痛苦,干了两三年,潘新简就跑回家。回家之后,除了帮助家里十些农活,尤其喜欢打猎,他爬山奔跑速度快,反应敏捷,当地的人们都喜欢叫他入伙。在打猎的过程中练熟了箭法、枪法,并且练就了勇猛的性格和顽强精神。后来,潘新简还学会了打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