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观点认为,水族农业生产中使用
牛耕,是明代
江南汉族大量进入水族地区之后才得以推广应用,同时认为,
牛耕是当时汉族带入水族地区的先进生产技术之一。笔者不能同意这一观点。据《
唐书•南蛮传》记载,唐时水族聚居的东谢地区,已经是“地方千里”,人口殷实,“土熟多霖雨,稻粟再熟”的稻作农耕文化区。从
史料记载上看,所谓“地方千里”当指东谢地区当时所拥有的以梯田为特色的大片耕地的状况。由于大量耕地通过烧畲被开垦出来,使粮食产量有了较大的增长,人们的存粮亦因之而有了较多的结余,以致可以用之来酿酒以供节日喜庆之用。农业生产的发展,也使家畜的饲养随之而增多。史载当时东谢蛮一带居民有“盗者倍三而偿,杀人者出牛马三十方得赎死”、“婚姻之礼,以牛酒为聘”的习惯法制度,它表明唐代时,以牛马为大宗的水族
畜牧业已经有了大规模的发展,随之,牛马也成为当时社会财富的通用标志,以致一般的庄户人家都可以用之来作为婚姻的聘礼。到了宋代,据宋史记载,除了少部分“保聚山险者”仍为“畲田”外,大部分居于“川原稍平”之地的“抚水州蛮”已经是“种稻似湖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