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圣经》和
基督教的传说,上帝为救赎人类而于公元初年派遣其子或逻各斯“道成肉身”,通过童贞女玛利亚降世为人,取名
耶稣。
耶稣在
巴勒斯坦地区传播“悔罪得救”的福音,教人“爱上帝”,“爱人如己”,并且扶危救困,行了很多奇迹,后被犹太教上层集团勾结
罗马总督彼拉多钉死在十字架上。三天后复活升天。他所拣选的使徒们信其为基督(救世主),形成了最初的
基督教会。这是
宗教的说法。从历史角度来看,
基督教是在上述历史背景下,从下层民众构成的一些犹太教团体中“悄悄地”、“自发地”(恩格斯语)形成的。
基督教产生的具体过程至今仍然很不清楚。现代多数学者根据对《死海古卷》的研究,认为由农牧民和手工业者组成的犹太教派别“艾赛尼派”中的“库姆兰社团”,也许是“
基督教的先驱之一。”然而库姆兰社团也只是恩格斯提到的当时“无穷无尽的宗派”之一。我们可以肯定的只是:早期的
基督教大致从这些新宗派中产生,
教徒确信被钉死的
耶稣就是弥赛亚,他们多是贫苦的下层民众,集合成若干小的
礼拜团体,一起讲道祈祷,彼此帮助救济。他们不满当时的社会现实,寄希望于基督再临,伸张正义,建立“千年王国”。早期
基督教反映了当时人民对
罗马统治和社会压迫的反抗情绪,但它并没有实际参加,总的来说也并不特别强调积极的社会政治的革命斗争。
基督教会
从来就首先是一种
宗教团体,而不是一个进行政治活动的团体,不论这种政治活动是革命的还是反动的。我们不能仅从早期
基督教会的成员出自下层社会而断言其“革命”,正如不能仅从以后
基督教会的成员有出自上层者而断言其“反动”一样。
基督教同其他
宗教一样具有“出世”的目的(否则它就不成其为
宗教),因此是否促进社会进步并不是它关切的首要目标,一般只是它的客观效果。至于对这些作用的评价,当然要依其所维护或破坏的既定秩序是否适应当时当地生产力的发展而定。这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