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初期,以学习
毛泽东主席著作和语录,以“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形式,批判
吴晗、邓拓、廖沫沙的《燕山夜话》、《三家村札记》、《海瑞罢官》等文章,在学校学生中组织“红卫兵”,走上社会,破除“
资产阶级的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树立“无产阶级的新思想、新文化、新道德、新习惯”。除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
毛泽东著作外,其他著作均被列为“四旧”,大量焚烧;上思等地
瑶族金银首饰、银币也被列为“四旧”没收;凡没有“革命内容”的花纹、图案、绘画、器皿、
刺绣、服饰、家具、商品一概禁止摆、卖,并予以捣毁;对少数民族的许多优秀
文艺作品进行粗暴的践踏,文艺工作者受到恶毒的诬陷和无情的打击;把少数民族对歌言情,污蔑为“唱
黄色歌曲”、“耍风流”,不准再唱;南丹等地的
瑶族铜鼓等
乐器也被没收砸烂;各地的社坛、
神庙、祠堂全部摧毁,各家祖宗牌位也要拆除。很多
瑶族地区的
文物和记载
瑶族历史文化的《过山榜》、《盘王大歌》、
宗教经书被当做“四旧”而被焚毁,甚至不少人因此蒙受不白之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