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家姑娘长到八九岁即学会
纺纱,十来岁便学会织布、
织锦、
挑花、
刺绣。到了十五六岁、十七八岁每人几乎都有众多的
侗锦、侗绣等
织绣品。一旦进行社交活动并在其中看中了哪位小伙子,经由小伙子“借件”或“借把凭”(对歌),她便会似羞还喜的唱歌来和心爱的人互动,经过几个回合的对答之后,便将自己最心爱,最能表达自己对爱情追求的
织绣品,比如
腰带,鞋垫或是侗帕送给男方,以示定情并忠贞不渝。当决定嫁给男方时,还要送给男方衣服。正如明代邝露在《赤雅》中记载的:“……山同女……,三三五五,采芳拾翠于山椒水媚,唱歌为乐。男亦三五成群,歌而赴之。相得则唱和竟日,解衣结带,相赠以去。”这里,布匹、
手帕、鞋、衣服就成为传递爱情的信物,反映了
侗族青年对爱情的追求和对幸福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