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
罗马时代的斯多葛派
哲学也有这种具有浓厚
宗教神学
色彩的天道观和
天命论。此派
哲学把世界说成是由火而生,又回复于火的无穷循环的过程。每一新的循环都为规律所决定而完全重复过去,一切事物都是绝对被决定的。全宇宙形成一连串不断的因果链条,任何东西都必然地来自一个
初始因和第一推动者,这就是上帝。上帝是万物之父。因此,世界的规律性、合理性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必然性都渊源于上帝的理性与意志,世界一切都在上帝的意志或神圣的天道的控制之下。对于
天命的安排,我们必须顺从。柏拉图和斯多葛学派的这种天道观和
天命论对于
基督教的
天命神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中世纪的
基督教神学继承了传统的唯心主义
哲学中的
天命观念,宣称上帝
创造世界,
天命决定一切;同时又把上帝说成是全知、全善、全能的存在,他
创造的世界必然是尽善尽美的世界。世界秩序体现了上帝对人的善意与智慧,是上帝为了人的幸福而作出的最好安排。天体运行之道为上帝所定,人君的统治权由上帝所授,道德规范在人受生之初由上帝亲手刻写在人的
灵魂上。
基督教把一切世界秩序、社会制度和
伦理原则都归之于上帝的旨意,极力用理智性与
伦理性的言词去美化那神圣的
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