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
遗产的保护现在已逐步成为人类的共同事业,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保护工作当中,人类文化本身是多样性的,对文化
遗产的保护也
就要保护这种多样性。文化
遗产的保护不仅仅是对
遗产本体的保护,而且应当包括对产生这种文化的环境的保护。
遗产本身就是一种历史的遗存,无论是有形的文化
遗产,还是非物质文化
遗产,都是对人类文明历史印记的保护,它们共同构成了某个特定文化或文明的记忆和
表现。对于纪念物或一件传统工艺美术品而言,对于它产生的社会文化背景,它使用的材料和技术,它所表达的
创意和内涵,它与人之间的
情感联系,它所处的环境与地点,共同构成了
遗产的整体内容,忽视任何一个方面都将损害到它的整体价值。对它的保护也必须包括对其所在地等生存条件的保护,对一个历史城市的保护往往包括更为复杂的内容,它不仅包括更多的针对物质实体的保护,同时也包括对整体城市文化氛围、生活方式的研究;记录展示和寻找恰当的发展模式,更新的理念和手段。比如呼和浩特市大召附近的改造是比较恰当的,历史街区能够通过某种传统文化脉络形成互相联系的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