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族学的调查资料,彝族社会中存在着以竹为
图腾的遗迹。
广西隆林、那坡及与之毗邻的云南富宁县彝族,村中有一块面积约2平方丈以上的空地,中央种“一丛兰竹”,其高约4丈,竹根周围5尺以外砌有
石头围子,石块周围又围以高约丈许的竹栏栅。
平时严禁砍伐或毁坏。村人每逢农历四月二十四日举行祭竹大典。届时除去栏栅,于竹根前搭一祭台,先由毕摩作法诵经,继而由“跳公”(领导跳舞的长老)率村中男女跳舞。男用左手与女子牵持盘旋,以右手握木矛,边跳边将其投给对面来往的男子。整个大典过程约3个小时,最后将木矛插于兰竹脚下,再以新竹枝重做栏栅。祭者相信这丛兰竹的荣枯象征族人的兴哀,为谋族人兴旺,必须时时对它顶礼膜拜,并以隆重的
祭礼向它乞灵。否则族人必遭厄运,以至衰退灭绝。种竹的空地,彝语谓“的卡”,意为“种的场”。由于他们认为自己的族人与竹有血统关系,故当一个妇女
快要分娩的时候,她的
丈夫或兄弟
就要砍一根长约2尺的兰
竹筒,待孩子生下之后,在
竹筒里放一些胎衣胎血,然后塞以
芭蕉叶子拿到种场,吊在兰竹枝上,以显示他们是兰竹的后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