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学所研究的对象当然是作为社会现象的
宗教。但如果要把
宗教学建设成为一门真正的社会科学,我们对
宗教的研究就不能停留在
宗教的现象形态和外部特性的范围。我们必须透过
宗教的外部现象把握决定它们的内在本质,通过偶然的属性揭示其必然的规律。认识和把握对象的本质和规律,这不仅是作为科学的
宗教学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切科学之所以为科学的基本要求。物理学不仅仅是描述声、光、电、磁等物理现象的表面特性,而且还要透过这些外部现象揭示它们的内在本质和运动规律。
生物学不仅仅是描述各种生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还要研究生命现象的本质和生物发生、发展的规律。社会科学也是如此。各门具体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相应的社会历史现象。一切社会历史现象和自然界的现象一样,它们都是运动的,而运动都是有自己的规律的,它们的一切外部特性都是由其内在的本质所决定的。历史学不是关于王朝兴替的事实记叙,而是通过历史变迁的事实把握社会发展的运动和规律。不承认社会历史现象有其内在的根据和本质,不承认它们的发生发展有其必然的规律,这样的
学说和理论,决不是真正的社会科学。当然承认不等于认识。虽然我们承认一门科学必须反映它的对象的本质和规律,但却在自己的
学说和理论中没有正确的、如实地反映它,那也不是真正的社会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