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早期
画家谢赫也曾从传统绘画的“六法”入手,来品评古画之优劣。在其所著的《古画品录》“序”中,他指出:“虽画有六法,罕能尽该;而自古及今,各善一节。”他在褒赞晋朝卫协的画时又指出:“古画之略,至协始精,六法之中,迨为兼善,虽不该备形妙,颇得壮气。”这两段话的意思是,古人作画虽有六法,但
画家很难兼备。因此,只要
画家能各善一节,即可入品。可见,宋以前画科分类的标准是艺术,而不是社会地位。但到了宋代,画论的风气急剧变化了。宋代画论的变化,与当时高度完善的理学有关。宋代的文学艺术作品中,理学的说教味很浓。在理学家看来,封建秩序是永恒的“理”,而人们生活上的一切要求均是“欲”。于是片面强调“尊天理,窒人欲”,鄙视许多为人们喜闻乐见的文学艺术作品。宋代又是高度中央集权化的专制时代,封建等级森严。处于这种社会环境中的民间画工及其年画作品,遭到
文人画论的贬斥,是不足为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