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唐代相比,宋代水族社会经济发展也很缓慢,抚水州内,“其酋皆蒙姓,同出有上、中、下三房,及北遐一镇,民则区、廖、潘、吴四姓。亦种水田,采鱼。其保聚山险者,虽有畲田,收谷甚少。但以药箭射,生取鸟兽,尽则徙他处”。尽管如此,自然条件较优越的地区,水族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得到很大提高,铁制农具和武器已出现,阶级分化也越来越明显,人口显著增加。大的村寨“合五百余家”,沿
龙江两岸而居的水族,已“种稻似湖湘”,为维护既得的利益和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水族上层还组织了自己的武装,并多次“犯边作乱”,威胁到中央王朝对
边疆的统治。
雍熙(984-987年)中,抚水州地方武装“数寇边境,诏书招安,补其酋蒙令地殿直蒙令扎奉职”后,此地暂告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