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婚姻、家庭是人生必然经历的一个过程。我国有56个民族,由于各自发展史的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在婚育习俗上,也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总的说来,婚育习俗作为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与经济基础的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会有什么样的婚育习俗与之相适应。在原始社会早期,没有家庭可言,人类的婚姻形态只能处于原始群婚状态,人们“实行杂乱的性交,没有任何家庭”。以后又出现了血缘家庭、族外婚等婚姻形态。在母系氏族社会时期,从妻居的对偶婚姻形态十分普遍。“……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还不能称为爱妻),而他对于这个女子来说也是她的许多
丈夫中的一个主夫。”对偶婚的
夫妻关系并不十分牢固,双方的结合有很大的随意性,子女的血统世系和
财产的继承权仍按母系确定。进入阶级社会后,特别是在封建社会以后,一夫一妻制已成为人类婚姻形态的主流。与前面几种婚姻形态相比,一夫一妻制是人类最进步的婚姻形态。一夫一妻制下,
夫妻的关系牢固得多。因为“它是建立在
丈夫的统治之上的,其明显的目的就是生育确凿无疑的出自一定父亲的子女;商确定出自一定的父亲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子女将来要以亲生的继承人的资格继承他们父亲的
财产。一夫一妻制家庭和对偶家庭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婚姻关系要坚固得多。这种关系现在已经不能由双方任意解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