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基本教义包括:1.信仰上帝(亦译“天主”或“神”)
创造并主宰世界。上帝是“灵”,没有形体,没有方位,超乎万物之外,又贯乎万物之中,即既有超在性又有内在性。上帝全在、全知、全能、全善。他是“三位一体”,包含三个“位格”,第一位即
创造万物的“圣父”。2.信仰拿撒勒的
耶稣是救世主基督,即“三位一体”的第二位“圣子”。他曾借玛利亚由圣灵感孕,降世为人,即“道成肉身”,具有完全的“神性”和完全的“人性”。他是圣父启示传达者,宣传救世的福音,为替世人赎罪而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后来复活升天,将来还要再临,施行最后审判。3.信仰“三位一体”的第三位“圣灵”,运行在世界和人类之中,使人知罪、悔改、成圣。4.相信教会是由基督建立,由“上帝之民”组成的团体,从使徒传递下来,具有圣洁性和普世性,在世界上负有宣传福音的使命。5.相信人乃上帝“按自己的形象”所造,由身体和
灵魂组成,在万物中居于最高地位,但因背离上帝而陷于罪恶之中,不能自救,唯有信靠基督才能蒙救称义,获得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