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神灵观念产生于
原始时代,是当时的
原始人把自己的本性,通过想象力附加到一个异己的对象之上而形成的,但是,
原始人之所以产生这种幻想的反映,却是由社会的生存条件决定的。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极度低下的时代,一切生存所系和生活所依的自然对象都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异己力量。既然人只是人,那么支配人的力量便在想象中成了高于人的存在:既然人的一切作为、权能和智慧受自然法则的限制,那么高于人的支配力量便在想象中幻想力不受自然法则的限制。这种高于人的、不受自然法则限制的超自然存在,便成为
宗教崇拜的对象,成为各种
宗教的神灵,
原始人赋予其神灵的神性都被打上了
原始人际关系的烙印。原始社会的基本社会体制是
氏族制公社。血缘关系、共同生产集体分配的社会关系构成了
原始人的人性的基本内容,也构成了原始
宗教神的神性的基本内容。原始
宗教本质上是
氏族社会中的上层建筑,而它所崇奉的“神灵”其神性本质上是
氏族制度的神圣象征,是
氏族制公社社会生活的组织者,决定者和保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