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人的梦幻经验,不仅使他们得出了
灵魂可以脱离身体而独立活动的观念,而且可以由此推论出
灵魂的具体形象就是梦幻中的
影像。
原始人梦中见到别人,与梦中人交谈议事打交道,煞有介事。可一觉醒来,梦中人不见了,不仅不在身边,而且远在异乡,
原始人由此推论出,这必是梦中人的
灵魂离开了他的身体进入我的梦境所致,他把梦中的经历当成一种真实的感官经验,把梦中的幻影当成真人真物的副本——他的
灵魂。
灵魂因此而取得了和身体一样的具体形象。这种
宗教心理学的分析也有可靠的
宗教史的事实基础。许多
氏族的
宗教观念都认为人在
睡眠时,人的
灵魂就离开他而去。如果
灵魂不回来,人的身体就不会醒。因此,澳洲土人认为决不应当触怒
灵魂,否则它就抛弃身体这个寓所。如果要把
睡眠者唤醒过来,决不能操之过急,因为睡者的
灵魂可能远游他方,只有慢慢地唤醒睡者,才能给
灵魂返回身体留下足够的时间。在
印度的某些地区,不许改变
睡眠者的外貌,如果给他的脸上涂上颜色或贴上胡子,就等于犯了杀人罪。因为他的
灵魂返回时可能不认识原来的寓主,不能进入其中,
睡眠者于是就会死去。由于相信人的
灵魂具有和身体一样的形象,加尔维依岛上的土著居民认为胖子的
灵魂也胖、痩子的
灵魂也瘦。美拉尼西亚人的
灵魂和人的影子没有区别,在他们的几种方言中,用来表示
灵魂、影子、水中的
影像以及
画像的字眼是同一个词。澳洲土人把打死的敌人的右手大姆指割下来,因为他们相信这样一来,死者的
灵魂由于失去了大姆指就无法投掷标枪,从而不可能进行报复。解放前,我国有些地区的农村居民仍然反对照像术,因为据说拍下人的
影像就是摄走了人的魂魄,将给人带来疾病和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