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因缘说,把众生的三世流转说成是因果相生的必然性,颇具哲理性的外观,但实质上却是神学的呓语。过去世—现在世,现在世—
未来世的贯串,始终不过是幻想的产物。无明与行,为什么一定会投胎托生为生命主体呢?受、取和有为什么又会产生来世的五蕴之身呢?这只能是一种神学的假定。
释迦牟尼把社会的苦难归结为生死流转之苦,又把苦因归结为众生盲目求生意志所造成的业力,这实质上是让苦难人民自己去承担自身受苦的责任,掩盖苦难社会的社会根源。既然一切苦难的最后根源是自己的无知以及由此而生的实践,那末,要消除苦难,也就只有按照
佛教的教义进行自我净化,消除无明,放弃改造社会的斗争。这种理论显然是为维护既存的统治秩序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