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即使到共产主义社会,也不能消除人们的一切不幸,人们还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产生悲哀、忧愁、不安等等心情,这些就成为
宗教得以存在的根源。这种看法是把个人的不幸和社会的苦难混淆起来了。当然,不论在社会发展的哪个阶段,即使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个人的不幸仍然会发生。譬如:由于偶然的原因家庭成员中亲人的死亡会造成家庭的不幸;婚姻的不和谐会造成男女双方的痛苦;疾病会袭击人们的肉体及心灵;朋友间的误会会造成人与人的隔阂等等。应该说,这些个人的不幸或悲伤在任何时候都是可能发生的,但它们的根源不在于社会的不合理,不致酿成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因此,不宜把这些个人的不幸都称之为社会的苦难。这与阶级社会和社会主义阶段由于社会的不合理现象而引起的社会性苦难和
悲剧在性质上不尽相同。而且在共产主义社会,由于社会产品极大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人与人的关系明白而且合理,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的不幸也就容易解决至少可以使这些个人的痛苦和不幸易于缓解和减轻。这与旧时代的情况是完全不同的。过去,社会的苦难是难以解决的,人们在绝望中不得不希冀神力的拯救和追求来世的幸福。而在共产主义社会,个人的不幸遭遇虽然仍旧会不可避免地发生和
暂时地存在,但不会成为
宗教赖以存在的社会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