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死后一百余年,教团内部分歧更趋明朗化。主要分歧集中在戒律问题上。以东方跋耆族为代表的比丘对十种戒律(十事)的态度较自由,西方的比丘则视十事为非法。两派僧众在毗舍离城开会,就所争执的问题展开辩论。这是
佛教史上的“第二次结集”。辩论结果,两派正式分裂为上座部和大众部。这次有关戒律宽严的争论有现实的社会意义。原始
佛教所定戒律实在过多偏严,不利于吸引更多的
信徒。从统治阶级要求扩大
佛教的影响出发,就有必要改革旧章,放宽戒律。特别是这时已有一大批上层人物入教,他们是奴隶主贵族和剥削阶级。这些人当然反对早期
佛教关于“沙门释子不应蓄
金银”之类戒律。大众部的主张适应了这一批人的要求,因而也得到了统治阶级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