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神关系引伸出来的
宗教道德,既然是适应人与神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那它本质上只能是人对神的盲目的信仰,绝对的敬畏和单方面的服从。因为,在人—神关系中,神是支配和操纵人类命运的主宰,人—神关系变成了主—奴关系,君—民关系。在
宗教世界中,神越是崇高,人越是卑微;神越是伟大,人越是渺小。即使
善男信女用最最美好的道德
术语把神装扮成美德的化身,也不能改变人—神关系实为主—奴关系的实质。神之所以逐渐被
善男信女说成是大慈大悲、至仁至善的救世主,正是人越来越丧失自己的独立性,亟待超自然、超人间的力量来救其苦难,度其危厄的
表现。一个掌握了自己命运的人是绝对不会把对自己命运的主宰权转交给非人之神的。人—神关系是不平等的,而且绝对不能改变。如果神不具有至高无上、主宰一切的超人之性,也就丧失了自己的神性;神要是与人平等,神就不复为神。